天津九龙男健医院对2年跳槽20次的频繁跳槽是碰瓷新方式
这年头员工总是弱势的,为了找到一份好工作,不仅要忍受很低的工资,还要符合公司的规定。尤其是那些白领,虽然身穿职业装,但是每天加班到12点都正常,最主要还是没有加班费,这点是真的让人无法忍受的。
扬州人窦某今年40岁刚出头,从2008年至今,2年时间里,他先后换了近20个工作,将15个“东家”告上了法庭,“罪名”都是违反劳动法用工规定,其中13次胜诉,光经济赔偿一块就拿到了6万元。老窦因此获得了一个称号——“碰瓷式职业维权人”,而他的“粉丝”朋友们则亲切地称呼他“跳槽叔”。
“跳槽叔”的传奇 辞职告东家 告15次,赢13次
老窦算是扬州市维扬区法院的“常客”了,几乎每2个月,维扬区法院的法官们就会收到他新的“状子”。起诉的对象都是老窦之前的“东家”,诉讼理由不外乎公司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拖欠加班费等等。从2008年下半年至今,老窦15次坐到法院原告席上,13次获得胜诉。
虽然老窦的“老东家”们在庭上也都表示委屈,说他们起初都主动提出和窦某签订劳动合同,但窦某不愿意,公司为了减少开支也就没有“硬签”,哪知留下了后患,不过他们几乎都拿不出证据证明问题出在老窦身上。最近的一次案件是今年9月16日审结的,窦某又告赢了一家汽车销售公司,再次获得一笔赔偿款。
就这样的招数,老聂反复用,2年时间跳槽20次,单单得到的赔偿就超过6万元。老聂越干越有劲,在他准备再一次应聘的时候,用人单位却直接给拒绝了,理由是他上了黑名单。
原来是法院发现了异常,这老聂的起诉也太频繁了认定聂某的行为是滥用诉权、恶意诉讼,属于“职业劳务碰瓷”,并把相关的情况通报给了辖区用人单位。这下,老聂的发财路,算是被堵住了,连自己找工作的机会怕也是被自己给断送了。
2年跳槽20次,老司机靠赔偿就“赚”6万多,再找工作的时候懵了。这个案例告诉我们,做人还是要踏实,挣该挣的钱。作为用人单位,也要遵守相关的制度,且不可贪小便宜,吃大亏!
天津九龙男健医院对2年跳槽20次的频繁跳槽是碰瓷新方式
劳动关系是指受劳动法调整的,在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、实现劳动过程中,劳动者与用人单位(劳动使用者)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。由于我国就业竞争激烈的国情以及《劳动合同法》发展历史,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地位的不平等性,造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。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建立、变更和终止的一种法律形式。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十条的规定,建立劳动关系的,应当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。已经建立劳动关系,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,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,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。因此,劳动关系包括了劳动合同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两种形态。